国庆节接近尾声,少华高中的第一个小长假就在充实愉快中度过了。
放假七天除了学习,就是找老朋友玩。鸿明偷偷用自己存的零用钱买了把吉他,没事的时候就坐在院子里对着歌谱自弹自唱。一开始,少华对他崇拜得一塌糊涂,琴弦发出的清脆乐音相当好听,对于长在农村,生活相对缺乏色彩的他宛若天籁之音。剩下的几天里,他一有空就往鸿明家跑,目的就是去听鸿明弹吉他。听多了,就觉得鸿明弹得也不怎样,来来回回就是那几个和弦,再就是兴致来时扫几下弦。原来他也只是学了点皮毛。
看多了,少华也跃跃欲试,学着他拔弄琴弦。十几岁的青年,都喜欢标新立异,而学吉他恰恰契合了他们的心理,是一件很酷的事情。他们憧憬着有一天也能像别安乐队那样,音乐响起就能带动别人一起疯狂。
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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